公告写明,与移民贷款项目有关的全部指引与协议均已更新,并且下列四类贷款的新版指引与协议现已以PDF格式提供:赴加交通贷款、加拿大境内交通贷款、援助贷款,以及永久居民权利费贷款。公告在更新指引一节指向移民贷款项目的官方指引页面。本文所依据的官方页面发布日期为2026年9月18日。

官方指引写明,移民贷款项目为符合条件的移民提供贷款,使其能够支付原本无力承担的费用,而这些移民主要是被选定重新安置到加拿大的难民。指引同时写明,这套项目交付指引的对象是获授权发放该项目贷款的指定官员,以及移民部内部和外部的其他项目执行伙伴。公告本身也写明,该栏目载有移民部工作人员使用的政策、程序和指引,是作为对相关方的便利而发布在部门网站上的。

四类贷款与各自覆盖的费用

官方指引写明,移民贷款项目下共有四类贷款。就其中三类,指引写明了各自覆盖的费用:赴加交通贷款覆盖从加拿大境外前往距最终目的地最近机场的交通费用及相关费用;加拿大境内交通贷款覆盖从入境口岸前往加拿大境内最终目的地途中的住宿费用和/或地面交通费用;援助贷款覆盖与在加拿大初期安顿和/或进入劳动力市场有关的费用。第四类为永久居民权利费贷款,公告将其与上述三类并列为本次已提供新版文件的贷款类型。

官方指引写明,每一笔移民贷款都有各自写在贷款协议中的条款与条件;即使贷款领取人持有不止一种类型的移民贷款,他们也只有1个移民贷款项目账户。指引另写明,援助贷款是该项目中唯一以货币援助形式发放的贷款;对于其余各类贷款,相关费用由项目代为支付,随后计入领取人的贷款账户。

官方指引写明的适用对象

官方指引写明,贷款领取人一般是被重新安置到加拿大的难民,即政府资助难民、私人担保难民、联合援助担保客户,以及混合签证办公室转介客户。指引并写明,经济流动途径试点项目下获选永久居民的客户同样可以获得贷款。

指引写明,对于其他类别的永久居民申请人,该项目可以作为最后求助的贷款方;这些申请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其被银行等传统借贷机构拒绝提供贷款。指引并写明,贷款依据申请人的需要以及偿还贷款的能力予以批准。

官方指引写明,通过安置援助项目,移民部可以代表需求极高的被重新安置难民支付交通费用、与交通有关的费用和/或初期安顿费用,而不是让这些人通过移民贷款项目偿还这些费用。

官方指引写明的还款安排

官方指引写明,移民贷款项目的还款条件在设计上是为了减轻贷款领取人的经济负担:还款自贷款发放后12个月开始;每月分期金额被尽量压低,贷款还款期限视移民贷款总额而定,介于3至8年之间。

官方来源

加拿大移民、难民及公民部(IRCC)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