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市政府公告称,市政选举候选人可从2026年10月1日星期四起,在市内设置和展示竞选标牌。这个日期是允许展示的起点,并不意味着标牌从当天开始便可不受限制地摆放。
对居民来说,竞选活动也会从这一天更明显地进入日常街景:草坪、围栏、道路旁都可能出现候选人标牌。不过,私人地方与公共地方适用的条件并不相同。
私人地方须先获得同意
标牌可以放在草坪、围栏等私人物业上,但必须得到业主或占用人的同意。公共地方也可设置标牌,包括部分道路林荫带或公共设施杆附近,但市府列出了多项禁放范围。
距离路缘或铺装路面边缘不足1.5米;
距离行人道任何一侧不足0.6米;
位于中央分隔带或交通岛;
邻近投票地点、多伦多市公园,或市府拥有及营运的设施;
在部分路口或行人过街处的规定距离以内。
若同一地点有多个标牌,通常须相隔至少一米;在私人物业或邻接物业相关人士批准的情况下,部分情形可例外。
尺寸、照明和视线也有限制
一般竞选标牌面积不得超过1.2平方米,离地高度不得超过两米,但竞选办公室、指定广告空间、室内、窗户及阳台等情形除外。标牌通常不得发光,也不能挂在树上、遮挡行人和车辆视线,或使用多伦多市政府标志。
市府可以移除违反附例的标牌。市民如要举报,可联系311,并提供候选人或第三方广告商名称、标牌位置、地标描述及投诉原因。
所有竞选标牌须在10月29日前拆除,即选举结束后72小时内。业主、占用人和候选人均有责任拆除及处置;竞选标牌不应放入回收箱,拆分后的标牌可免费送往多伦多市七个垃圾投放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