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政府这份指引的用途,是帮助准备在加拿大租房的人做好准备。它涉及房东和租客各自的责任、怎样寻找出租房、租赁协议如何运作,以及入住或搬离出租单位时要考虑的事项。以下内容是对这些要求和实际环节的整理;具体适用规则仍取决于居住地所属的省或地区。
准备清单
先确认自己要找的住房类型。加拿大有不同类别的出租住房,常见例子包括:位于有多个单位建筑内的公寓;以及他人独立住宅或共管公寓中的一个房间。两者都属于租房安排,但入住前需要分别问清房屋状况、包含项目和日常规则。
找房可通过社交媒体应用或网上广告平台、分类广告、社区中心和商店的公告板、租赁中介网站,或到社区实地查看标有招租信息的住宅和建筑。也可以付费请租赁中介协助找房,或向新移民服务机构求助。看房前,把要问房东或楼宇管理员的问题列成清单,能避免只凭一次参观就作决定。
参观单位时,应逐项检查是否可正常使用:打开水龙头查看水压和水温;如电器属于租赁协议所含项目,也应打开检查。还要问清暖气、水、电和互联网等费用是否包含在租金内;若不包含,租客须确保这些服务接通并自行支付。社区安全情况可通过网上查询或亲自走访了解。
房东是拥有租客所居住房屋或建筑的人。不过,实际收租和管理出租事务的人也可能是房东聘请的物业经理或楼宇管理员。因而在看房、付款和沟通维修时,应先弄清对方在租赁关系中的角色,而不应仅根据其是否带看房屋作判断。
办理步骤
同意租房后,租客与房东应签署租约,也称租赁协议。租约是一份法律文件,记录双方对租期内租赁事项的约定,内容包括租金金额、付款到期日、租期和维护责任。双方签署租赁协议后,租客和房东都拥有法律权利,也都负有相应责任;这并非只约束其中一方的文件。
签署前应确认自己理解协议内容。可请朋友、亲属或新移民服务机构协助阅读;如问题复杂或严重,也可考虑咨询律师,但可能需要付费。部分省份在签约时,房东可以要求收取租期首月和末月的租金。这类款项可在租客停止付租或损坏房屋时用于弥补相关成本;若押金不足以覆盖损坏,房东还可能要求更多款项。
租金通常在每月第一天交给房东、楼宇管理员或物业经理,但应以租约写明的付款条款为准。租约可能允许使用预先开具日期的支票;不少房东会要求提供未来十二个月、每月第一天日期的十二张支票。也可能使用由银行担保的保付支票,不少房东会要求以此支付首月和末月租金。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应向房东索取收据并保存为付款证明。
搬入前,可请房东或楼宇管理员说明垃圾和回收物的处理、电器使用、住户及访客停车,以及公寓或共管公寓建筑内对讲机的使用规则。这些事项未必都写成同样的安排,入住前问清有助于按物业规则使用设施。
限制与常见坑
各省和地区都有自己的住宅租赁法,说明房东和租客必须做什么。因此,不能把一个地方的规定直接套用到另一个地方。一般而言,房东须让物业保持安全和良好状态,并提供租赁协议中可能包含的物品或服务,例如炉具、冰箱、电力或暖气。租客则须按时付租、保持住所清洁和良好状态,并在电器损坏或水龙头漏水等情况出现时联系房东。
房东可要求租客提供推荐人,例如过去的房东或雇主,以确认其是否会成为合适租客;也可以询问工作地点、核查信用记录和要求收入证明。没有工作、推荐人或加拿大信用记录的人,可向新移民服务机构询问起步办法。任何人以租金为交换条件,迫使租客做不愿做的事情均属违法;如感到不安全,可致电911或当地警方,也可联系新移民服务机构处理租房处境。
房东或管理方进入出租单位也有边界。多数省和地区规定,除特殊情况外,房东进入前至少要提前二十四小时发出书面通知。另一方面,若租客正在搬离,租客须让房东或管理方进入住所,以便向其他人展示公寓或单位。
租金上涨和提前搬离同样不能只凭口头理解。各省和地区对租金上涨有不同规定;加拿大大部分地区要求房东加租前发出九十天书面通知,部分省和地区还限制每年可上调的幅度。搬出前一至三个月,租客必须书面通知房东将要离开,具体通知期取决于所在省或地区。租约未必可以提前结束;确需提前结束时,应与房东协商。依当地法律,可能要付费,也可能可以把单位转租至租约届满。
下一步
把找房、看房、签约和搬离视为连续步骤:先按住房类型筛选房源,再在参观时核验单位状况和未包含的服务费用;确认谁是房东、物业经理或楼宇管理员后,再根据书面租约安排付款、维护和入住事项。签约后保存租约和付款收据,并依居住地的住宅租赁法了解租金调整、进入单位和搬离通知的具体规则。
如需处理没有推荐人或信用记录、看不懂租约、租住安全受到影响等问题,可联系新移民服务机构寻求协助。涉及复杂或严重的租约疑虑时,可以考虑法律咨询,并预先了解可能产生的费用。